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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醉驾父车撞人残 车未投保父子同遭索赔
发布时间:2013-10-22 09:27:05


    本网讯(邓海燕 罗美娟)  醉驾易生事,人人皆知禁止醉驾,但仍屡禁不止。陆志斌醉酒后驾驶父亲的摩托车撞伤陈刚,因车辆未投保,陈刚把车主陆参明及陆志斌同告上法庭。近日,广西田阳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陆志斌、陆参明赔偿原告陈刚损失60000元。

    2012年12月12日,被告陆志斌醉酒后驾驶灯光不合格的桂L2J80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沿金狮路324国道往田阳火车站方向行驶,当行至田阳县田州镇金狮路壮城售楼部前段时,超速行驶(事故时车速不低于57公里/小时,超速42%)的桂L2J80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碰撞在右侧机动车道内同向行走的陈刚,造成车辆损坏,陈刚受伤的交通事故。2013年1月9日,田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陆志斌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陈刚无责任。事发后,陈刚到田阳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被告陆参明是桂L2J803号摩托车的车主。2013年8月22日,原告向法院起诉,请求被告陆志斌、陆参明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96529元。经法院调解,双方遂达成上述协议。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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