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俩男子凌晨专门盗窃他人车内柴油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11-24 11:09:14


    本网讯(周胜明 杨丽娟)  两男子不务正业,凌晨时分在街上专门盗窃汽车油箱内的柴油。2015年10月27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江城有期徒刑十个月,被告人吴伟拘役五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15年7月31日凌晨,被告人江城、吴伟窜至南昌市中大路,趁早无人之际,采取用管子插入油箱将油吸出的手段,盗得被害人曹某等人汽车油箱内的柴油。经依法鉴定,被盗柴油共价值人民币2216元。

    2015年7月31日凌晨,被告人江城、吴伟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并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江城、吴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2216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江城有前科劣迹,可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江城、吴伟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有坦白情节,且庭审中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