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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11名未成年人团伙系列抢劫案件开庭审理
发布时间:2015-11-19 13:21:46


庭审现场。

    本网讯(许承余 卢莎)  “儿子,经过这么大的教训之后,你要知错认错,要好好改造……你永远是我儿子,我在家等你出来……”这是在一个不公开审理的庭审现场上一位父亲对着自己犯了抢劫罪的儿子说的一段话。2015年11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法院审理了这一起曾经轰动整个北海市的11名未成年人抢劫案。11名被告人中,犯罪时最大的16周岁,最小的仅刚满14周岁。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朱某等11人在2014年12中旬至2015年1月4日半个月期间与其他另案处理人员结伙抢劫,共计22次。其中参与抢劫次数最多的朱某、欧某抢劫17次,两人的抢劫金额均有4万多元;仅参与一次抢劫的小李抢劫金额也近5千元,其余被告人参与抢劫次数3次到16次不等,抢劫金额最少的也有3千多元。

    这11名未成年人结伙到北海市几个主要干道内共同持械使用暴力、胁迫等方法,多次当场劫取他人财物,最疯狂的时候甚至在一个晚上连续抢了6次,在抢劫过程中遭到反抗还会有殴打、刀砍被害人的行为发生。这一系列案件性质极为恶劣,在当时给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广大市民在深夜不敢出门,唯恐遭抢,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也曾为这一案件做过专题报道。

    公诉机关认为,这些未成年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进行法庭教育时,11名未成年人的家长们都是未语泪先流,为孩子犯的错深感痛心,为自己的管教不严懊悔不已。一位母亲看着坐在被告席上的孩子说不出话,只哭着一遍又一遍的问他:“你知道错了吗?”一位白发苍苍的老父亲看着自己的老来子痛心不已,不断自责自己当初为什么没能好好管教孩子。

    法官在听完家长们的法庭教育后感叹说,可怜天下父母心!合议庭成员分别从情、理、法三方面进行剖析对11名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从11名被告人走上犯罪道路的主客观原因讲解涉案的法律知识,增强被告人的法制观念,讲述父母的养育之恩,希望他们能知错能改,将来能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同时法官还在庭上对家长进行了教育,11名未成年人最终走向犯罪道路,父母要承担很大的责任,造成这一悲剧的最大原因其实也是由于家庭教育的缺失。法官沉痛的提醒在场的家长们,在工作之余应该要用更多心力关注孩子们的成长,指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避免孩子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据了解,这些未成年人,有些父母离异,有些父母有一方患有精神疾病,有些父母健在却不在身边,有些甚至父亲也是在押犯人,家庭教育的缺失加上法律意识淡薄,贪图不劳而获最后走向了歧路,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相关规定,他们的这些犯罪行为使得他们将要面临一年至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此次庭审进行了一整天,在经过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教育阶段以及最后陈述以后,法庭将择日进行宣判。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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