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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主出门忘拔钥匙 窃贼趁机入室盗窃领刑
发布时间:2015-07-16 15:42:04
本网讯(刘媛 刘国华) 屋主出门时忘记将钥匙从门上拔走,男子乘机进屋实施盗窃。2015年7月1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以被告人龚伟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15年3月26日3时许,被告人龚伟窜至南昌市一栋民房的外,趁门锁插有钥匙之机,入户盗得被害人胡某现金人民币130元、黑色手机一部(经鉴定,价值人民币416元)、黑色棉服一件(无法鉴定)、黄色皮带一条(无法鉴定)。后公安机依法从被告人龚伟处扣押上述涉案财物并发还给被害人胡某。 2015年3月26日,被告人龚伟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另查明,被告人龚伟于2009年10月12日至2014年3月5日期间,先后四次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龚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龚伟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当庭自愿认罪,具有坦白情节,又可从轻处罚。据此,一审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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