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黄宪伟 李贺锋) 男子约上亲友一块儿去洗澡,暗地里却将同行亲友兜内的2600元现金盗去。7月15日,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盗窃案,被告人武少锋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违法所得2600元予以追缴,依法返还被害人。
现年26岁的被告人武少峰系安阳县西部农民,初中文化程度,其曾于2008年1月、2010年6月先后两次因盗窃罪被判刑。2012年12月刑满释放。出狱后,因其无固定收入,生活拮据,便再次产生盗窃之念。今年3月18日19时许,被告人武少锋邀请两名亲友一块儿去镇上澡堂洗澡,三人合开了一个房间,每人分得一把房间钥匙。在洗澡期间,被告人武少锋借上厕所为由先回房间,将亲友衣服兜内现金共计2600元盗走。同年3月29日,被告人武少峰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武少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2600元,数额较大,依照我国《刑法》有关条款之规定,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武少锋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又故意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依法予以从重处罚。综合考虑其犯罪性质、情节和犯罪后的表现,遂依法作出了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