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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借钱无果回家途中入室盗窃被抓获刑
发布时间:2015-07-15 16:20:07


    本网讯(刘万春)  一男子身无分文,欲出门找熟人借钱,临行前该男子就盘算好了,如借钱不成就去偷,故带上作案工具出了门。正如男子所料,碰巧熟人不在家,借钱无果,于是该男子在回家路经一小区时,入室盗窃。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一审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刘炜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5年1月30日下午4时许,被告人刘炜携带一字起子来到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三阳镇某小区,撬开A栋1单元被害人周某某家的防盗门,进入其家中,在房间内窃得棕色背包一只,内有现金2325元及银行卡、存折等财物。此时,被告人刘炜听到有人正从楼下上来,即拿着包藏匿到对面一户毛坯房中,将棕色背包及一字起子扔下楼。尔后,欲下楼逃离时被赶来的公安民警抓获,缴获赃物归还被害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刘炜如实供述,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适当减少刑罚量。根据被告人刘炜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性,一审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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