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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男子结伙抢劫冻牛肉销赃牟利被判刑罚
发布时间:2015-05-22 14:10:17
本网讯(招子文) 两名男子伙同他人一起抢劫运输冻货的车辆,并将抢得的冻牛肉低价销售获利,随着同伙们一一落网,最终他们也难逃法网,受到了法律的严惩。近日,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陈鹏、张培谦有期徒刑各5年6个月,并各处罚金5000元。 现年30岁的陈鹏和28岁的张培谦均系防城港市防城区无业人员,其中陈鹏曾因犯盗窃罪和贩卖毒品罪,分别于2005年和2012年被法院判刑入狱。 2014年1月5日22时许,陈鹏、张培谦与李某、许某某(均已判刑)在防城港市防城区一家网吧经商议,决定一起抢劫运输冻货的车辆,并由李某对共同抢劫作分工安排。次日凌晨4时许,李某驾驶一辆比亚迪小轿车搭载陈鹏、张培谦和许某某到防城至东兴公路大王江村路段后,把车横在公路中间,将被害人吕某某驾驶的面包车拦停。陈鹏、许某某分别持铁管、尖刀威胁吕某某下车,张培谦则用头套套住吕某某的头部并押上比亚迪轿车。 随后,由李某、陈鹏分别驾驶比亚迪轿车和面包车到防城港市第二看守所后面的小路,将面包车上的冻牛肉转装到侯某某(已判刑)驾驶的瑞风牌面包车。 随后,李某、许某某、陈鹏和张培谦将吕某某释放。当天7时,陈鹏等5人一起将抢得的冻牛肉运到防城镇中间垌一出租屋卖给李某某,获款28800元。经鉴定,这批被抢牛肉价值32000元。 同年6月2日,陈鹏在防城区防城镇东门街被公安民警抓获,并于当日协助公安民警将张培谦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鹏、张培谦无视国法,以暴力方法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性和累犯、立功等情况,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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