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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退款”去哪儿了
——合浦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针对老年人保健的合同诈骗案 作者:梁龙全 发布时间:2015-05-21 14:27:11
图为庭审现场 “当时在合浦的时候我没想过什么叫诈骗,后来我携款回吉林时根本没想过什么时候回合浦退钱,直至被公安抓了才知道触犯了法律。”庭上,闫某痛哭认罪。 5月20日,广西合浦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闫某、谷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50多名大爷、大妈们旁听案件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9月2日至9月10日期间,闫某、谷某在广西合浦县廉州镇还珠东路11号二楼,以虚假证件、文件租用该楼层并开设名为“威海人生合浦店”的保健品店,以免费领用为幌子,与群众签订《免费领用协议书》引诱群众先购买其商品,承诺次日退还全部款项,期间商品金额逐步增加。2014年9月10日闫某骗得陈某等56名被害人101400元后,携款逃匿。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闫某、谷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其行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68岁的被害人陈大妈陈述,2014年9月3日,其从朋友手中拿到一张传单,说是持传单到闫某的店面可以领到鸡蛋一斤,连续到可得到千元大礼。陈大妈去到店面时,闫某、谷某正在推销一款助睡眠的产品,购买需要100元,第二天退款。9月4日,闫某、谷某又推销一款全松茶产品,购买需要200元,陈大妈退款100元后又购买了该产品。到了9月5日,闫某推销的是一款野山参产品,购买需要500元,陈大妈照样退款200元后又购买了该产品。9月6日,闫某推销的是一款鞋垫,购买需要1000元,陈大妈同样退款500元后又购买了该产品。9月7日,闫某推销的是一款黄金被,购买需要2000元,陈大妈退款1000元后又购买了该产品。9月10日闫某在合浦县还珠宾馆举办活动,推销一款参茸软胶囊的产品,购买需要2800元并承诺第二天全额退款。 陈大妈经过前几天的尝试,信以为真,就花去2800元购买了该产品一盒。9月11日,陈大妈再到店面退款时,已经是人去楼空。陈大妈陈述,跟她一样购买产品的都是希望保健的老年人、退休人员。 该院邀请两名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并在官方微博上同步庭审直播。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的审理当中。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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