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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不还宿舍钥匙 打工者伺机盗窃电脑获刑
发布时间:2014-06-05 16:17:57
本网讯(苏刚) 已经辞职,却不归还员工集体宿舍的钥匙,一个月后伺机再次来到该宿舍,窃取原来同事的笔记本电脑。近日,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文泽熙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4千元。 2013年3月,时年19岁的文泽熙来到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建设北路的七里香混沌店打工,并居住在该店安排的员工集体宿舍内。2013年10月15日,文泽熙辞职,离开时带走了集体宿舍的钥匙。11月18日17时30分许,文泽熙再次回到集体宿舍,想取走此前留在那的衣服。进入宿舍后,发现屋内竟然空无一人,一台笔记本电脑放在客厅的茶几上,文泽熙顿生贪念,拿走衣服时顺手将笔记本电脑一起卷走。经鉴定,被盗笔记本电脑价值2322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文泽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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