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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盗窃摩托车女子网上帮忙销赃各自受刑罚
发布时间:2014-05-29 16:30:49
本网讯(车彦霖) 吉林省敦化市男子杜鹏举因贪念,盗取摩托车惹来牢狱之灾。而年仅22岁的沙璐璐,明知杜鹏举所得摩托车是盗窃而来,仍在网上帮助其发布卖车信息,同样触犯了法律。近日,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7月10日凌晨,在敦化市民主街一物流公司院内,被告人杜鹏举趁无人之机,将被害人刘某停放在院内的本田400型摩托车盗走,经敦化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摩托车价值人民币4200元。 被告人沙璐璐明知摩托车是被告人杜鹏举盗窃所得的情况下,仍在网上帮助其发布卖车信息,联系买主出售摩托车,后杜鹏举以2700元将摩托车卖掉,沙璐璐得赃款人民币500元。案发后,被盗摩托车已追返被害人刘某,被告人杜鹏举、沙璐璐所得赃款已被追缴。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杜鹏举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被告人沙璐璐明知是盗窃所得的赃物而予以销售,其行为已分别构成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公诉机关指控二被告人的罪名成立,应依法惩处。鉴于二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自愿认罪,赃物已追返被害人,赃款已追缴。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杜鹏举犯盗窃罪,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被告人沙璐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管制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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