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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广西林业厅副厅长安明明等5人贪腐案开审
发布时间:2014-06-05 09:08:29


五被告人出庭受审(左一为安明明)。

    本网讯(成垚军)  2014年6月4日,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关于被告人安明明(系原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原广西国发林业造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原鹿寨县国林纸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涉嫌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该院新浪官方微博“柳州中级法院”同步图文直播。

    柳州市中院对此案的审理高度重视,党组成员、副院长梁建龙担任审判长,抽调精干审判力量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据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安明明、冼惠英、郭其辉、陶智梅、莫浩锋等人在广西林业造纸厂和广西国发林业造纸有限责任公司改制、转让过程及征地拆迁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转移债务、隐瞒债权、虚增费用等方式,非法侵吞国有资产和拆迁补偿款。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安明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伙同被告人冼惠英、郭其辉、陶智梅、莫浩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侵吞、骗取等手段非法共同占有国有财产,其中被告人安明明涉案金额为68065928.6元,被告人冼惠英、郭其辉、陶智梅、莫浩锋涉案金额为53678801.8元,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安明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给自己及冼惠英等人用于公司注册验资,涉案金额达2580000元,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多家媒体的记者和部分群众到庭旁听。因案情重大复杂,庭审预计将持续三天,市中院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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