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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良租客盗窃房东财物被判刑半年罚一千
发布时间:2014-05-30 13:09:52


    本网讯(黄戌娟 罗明利)  中年妇女文珍只身到县城打工,老陈好心将自己私房的三楼租给文珍居住,谁知,文珍竟两次入老陈的卧室盗窃钱财过万元。近日,湖南省湘潭县法院对文珍犯盗窃罪作出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据了解,家住湘潭县县城的老陈家建有私房三层,为了增加点收入,老陈将三楼房屋出租给文珍,可文珍一见老陈家开着门,没人在,就起贼心了。2014年2月14日下午三点,文珍从其位于三楼的租住屋下楼时,发现二楼老陈房间的房门未关,遂溜门入室,从卧室床铺垫被下盗得现金4400元。2014年2月18日下午四点,文珍趁老陈家房门未关,房内无人时,再次溜门入室,盗得房间内床铺垫被下的现金7230元。

    案发后,湘潭县公安局从文珍处扣押现金11630元,已发还给被害人老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文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在庭审过程中,文珍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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