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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好友打工摔伤遭拒赔 男子怒诉获赔十八万
发布时间:2013-12-18 08:32:00


    本网讯(张军庆 林佳祺)  彭小兵与刘世平原是多年的好友,相互间以兄弟相称,却因为一起纠纷导致关系恶化,两人如今水火不容,彭小兵更是以一纸诉状将昔日的好兄弟告上法庭。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雇佣关系纠纷,判决被告刘世平承担原告彭小兵各项损失的70%,计180927.74元,剩余30%计人民币77540.46元由原告彭小兵自行负担。

    2012年10月初,被告刘世平承接了宜春市文体路广电中心前广告牌的安装业务,遂雇请原告彭小兵一起安装,按日结算工资。同年10月16日上午,刘世平与彭小兵共同安装好租用的脚手架,但在安装广告牌的过程中,因脚手架倒塌导致两人纷纷坠落受伤,随即彭小兵被送往宜春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 用去医药费30740元,其中刘世平支付24840.07元。彭小兵出院后,多次找刘世平协商赔偿事宜均无结果,两人关系也逐渐恶化,彭小兵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刘世平承接了宜春市文体路广电中心前的广告牌安装业务,遂雇请彭小兵安装,并按日结算工资,双方形成了雇佣关系;在安装广告牌的过程中,因租赁的脚手架倒塌,导致原告彭小兵从高处坠落受伤,刘世平作为雇主在安装过程中未能提供必要的保护措施,且对脚手架疏于查验,因此对彭小兵的损害应承担主要责任。

    法院认为,彭小兵在从事雇佣活动过程中,未尽自我安全注意义务,对自身的损害也应承担一定责任,据此,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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