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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友帮死者代偿欠款难讨要 法院调解获偿付
发布时间:2013-12-16 08:51:47


    本网讯(董正远 王凯达)  一男子向银行贷款后死亡,尚余1.8万元未偿,作为担保人的赵伟代好友偿还了剩余欠款,但向死者亲属多次讨要代付款时,均未果。日前,江苏省大丰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追偿权纠纷案。

    据了解,2012年,借款人李海在大丰市农行借款3万元,原告赵伟作为其好友进行担保。2013年10月份,李海死亡,该笔贷款尚余1.8万元及利息未还。原告赵伟作为担保人向李海的亲属多次提及此事,然而当时还沉浸在逝者伤痛中的死者家属,没有给予正面回应。原告赵伟怕贷款利息无限增多,只好为李海代偿1.8元。李海的丧礼办完后,原告赵伟多次找到李海的亲属,要求对方偿还该款项。但是,其家属依然没有还款。

    2013年11月25日,原告赵伟起诉李海的女儿李琴以及老母亲丁小艳,要求两被告偿还1.8万元。

    承办法官通知两被告后,两被告的亲友都表示对原告的行为非常愤怒。他们认为,原告与李海生前一直都是好友,且双方是多年世交,现在逝者尸骨未寒,原告竟然为了区区不到2万元,就将逝者刚刚大学毕业的女儿和已经70多岁的老母亲告上法庭,实在令人心寒,这场官司不管是输是赢,都要跟对方打到底。一审输了,还有二审,一定奉陪到底。

    承办法官把被告李琴单独拉到一个办公室,避开情绪激动的亲友。这个案件涉案金额只有1.8万元,如果这样耗下去,对于一个刚出校门的毕业生来说,不仅浪费金钱更要浪费时间。更重要的是,刚刚失去父亲的女儿,要一直生活在悲痛中。

    最后,双方在承办法官的劝说下,达成调解意见:被告李琴、丁小艳结欠原告赵伟代偿款1.8元,定于2013年12月30日前还清。受理费235元,由原告赵伟负担。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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