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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与人假扮父女骗彩礼 钱财到手“放鸽子”
发布时间:2013-10-28 15:42:25
本网讯(陆志强) 得知他人需要介绍结婚对象,遂假扮父女与对方见面,并到对方家中看家庭情况,获取对方信任,骗取彩礼,然后“放鸽子”。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田阳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对被告人田媚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责令退赔被害人黄某某现金11320元。 2007年10月间,田媚和肖可成、苏云等人密谋,由肖可成冒充田媚的父亲并提供户口本和身份证,田媚冒充肖可成的女儿肖彩凤一起去行骗。经苏云联系,得知田阳县那坡镇濑旺村的黄某某在找对象结婚。后田媚等人通过黄某女带路来到黄某某家。看到黄某某家庭状况良好后,田媚谎称自己是肖可成的女儿肖彩凤,并假意要和黄某某结婚。同年11月2日,田媚和黄某某一起到田阳县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随后肖可成就向黄某某索取礼金12000元,作案得逞后田媚以出去打工为由逃离黄某某家。 黄某某发现后得知上当受骗,遂报案。 2012年12月6日,田媚在广西乐业县出现,被群众发现并报警而被公安民警抓获,次日被田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法院认为,被告人田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现金12000元,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田媚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按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田媚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罪态度好,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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