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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稀老汉起诉花甲妻子返还彩礼被驳回
发布时间:2013-10-15 09:40:06
本网讯(刘厚起 刘斐) 古稀老汉和花甲老太开展一次温馨的黄昏恋,本是双方对晚年生活的美好向往,亦是人世间一桩美事。但由于双方性格不和,婚后三年老汉竟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老太返还彩礼——金手镯。近日,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别开生面的离婚纠纷,判决准许双方离婚,但驳回了老汉要求老太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 2010年,时年68岁的丧偶老汉龙思贵经人介绍认识了时年60岁的丧偶老太汤绍华,相识几个月后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并开始同居生活。婚后初期双方感情尚可,但从2011年起,由于性格不和、生活习惯差异较大,加上双方儿女相互之间的不理解,双方开始产生矛盾,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后来竟然发展到双方带着儿女互相到对方的儿女家里闹事。经村委会主持调解,但因彩礼问题协商不成而调解未果。后龙思贵诉至法院,要求判决双方离婚,汤绍华返还其订婚彩礼——15克重的金手镯一个。 庭审中,双方都表示同意离婚,但对于彩礼一事却说法不一。龙思贵坚决主张其订婚时送了一个金手镯给汤绍华,手镯现在汤绍华儿子处,但汤绍华坚决予以否认。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可见双方感情确已破裂,龙思贵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应当予以支持。但双方对彩礼一事说法不一,而龙思贵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曾以金手镯作为彩礼送给汤绍华,法院对龙思贵主张送彩礼一事不予认可。且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的相关规定,因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又共同生活了三年时间,就算龙思贵送给了汤绍华彩礼,其要求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也不能得到支持,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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