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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8000元可买到驾照 男子诈骗钱财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3-10-21 09:26:40


    本网讯(秦小燕 吴海)  广西钦州市一男子吹嘘其认识钦州交警支队的领导,办理驾驶证根本不是问题,而想要办驾驶证,又担心自已考不过、又怕麻烦黄某信以为真,数次“送”上钱财,结果竹篮打水一场空,不仅驾照没有办到手,反而被骗子骗取了钱财。近日,广西浦北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翰武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3年4月份,家住钦州市的张翰武通过QQ聊天认识了浦北县的黄某。当张翰武知道黄某担心考不了汽车驾驶证,他便开始吹嘘自己认识钦州交警支队的人,办理驾驶证根本不是问题,只要交 8000元的就能买到一本汽车驾驶证。黄某对张翰武的“能耐”信以为真。之后,黄某就拜托张翰武帮忙办理其本人以及其妹夫的驾驶证,并按张翰武的要求汇了1000元给其买烟办事,随后将相片、身份证复印件寄给张翰武。2013年6月21日,黄某在浦北县县城某旅社内将4000元交给张翰武。收钱之后的张翰武很快花钱在钦州街边办理了两本假证。2013年6月27日,张翰武吹嘘自己能帮助黄某的大姐考过倒桩车试,轻而易举地诈骗了黄某1000元。2013年7月12日中午,张翰武得意洋洋地电话告知黄某驾驶证已办好,下午就送到浦北。得知此事,黄某的妹妹觉得可疑,便到浦北县交警大队查询相关档案,很快就知道上当受骗了。当晚19时许,当张翰武如约来到浦北县城送假驾驶证时被黄某当场揭穿,随后被抓获。

    案发后,被告人张翰武归还了6000元给黄某。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翰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张翰武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在庭审中认罪,且已退清赃款,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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