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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玩猎枪误触扳机打死亲母获刑四年
发布时间:2013-10-23 11:38:48
本网讯(李晶晶) 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昭苏垦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玩猎枪误触扳机打死亲生母亲的案件,被告吐尔叶新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4月22日下午6时许,家住昭苏75团的被告人吐尔叶新下班后回到家中,见母亲萨生在整理箱子里的衣物,旁边放着一个布包,于是好奇地打开,见是一把单筒猎枪,便蹲在地上将其组装好后准备站起来,这时他的左手食指无意触动了扳机,枪膛里的铅弹射向母亲萨生,致使其母当场死亡。 被告人吐尔叶新因害怕承担责任,为掩盖其犯罪事实未报案,对亲戚撒谎称其母亲萨生因高血压去世,并为被害人准备葬礼。亲戚们看到被害人身下地面有大量血迹,左腹部有明显外伤后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案。4月25日,被告人吐尔叶新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昭苏垦区公安局刑事拘留,经公安机关讯问,被告人吐尔叶新供认了自己玩猎枪误将母亲萨生打死的事实,4月29日,被告人吐尔叶新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依法逮捕,7月24日,昭苏垦区检察院以吐尔叶新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向昭苏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8月27日,昭苏垦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此案。庭上,被告人吐尔叶新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异议,并当庭自愿认罪,请求依法从轻处罚。 昭苏垦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吐尔叶新因疏忽大意过失行为导致他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吐尔叶新犯过失致人死亡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事发后被告人吐尔叶新因害怕承担责任,为掩盖其犯罪事实未报案,对亲戚谎称其母亲萨生因高血压去世,本院在量刑时将依法予以考量。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当庭自愿认罪,本院将依法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本院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吐尔叶新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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