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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车引发悲剧 司机过失致人死亡被判缓刑
发布时间:2013-07-22 08:34:20


    本网讯(方光璞)  在未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倒车 ,司机巩波将车后的八旬老人撞死。日前,河南省确山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巩波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2013年2月18日的上午10时许,在确山县留庄镇刘大桥村巩庄组东西土路上,被告人巩波驾驶一辆白色货车向后倒车时,因疏忽大意将81岁的老人郑妮(系化名)撞倒在车厢下致其死亡。另查明,被告人巩波于2013年2月19日与被害人方达成协议,一次性赔偿被害方12万元,已履行,被害方对被告人巩波表示谅解。

    该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巩波驾驶机动车辆应当预见倒车时的危险性,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将受害人撞倒在车厢下致其死亡,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案发后,被告人巩波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在现场等候,向处警民警交待自己的罪行,视为自动投案,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其积极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并得到被害方的谅解,对被告人巩波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巩波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符合宣告缓刑的条件,可以宣告缓刑。该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倒车时撞死人的悲剧屡屡发生,倒车为什么容易发生意外,说到底,还是驾驶员太粗心。作为一名合格的驾驶员,在上车前都应从车前右侧往车后绕车一周,看车后情况,从驾驶室上车,检查反光镜,轻按喇叭,然后车子起步。教练教学员上车的第一课,教的就是这些。但是往往大部分人拿到驾照后,就把这套上车前的安全检查步骤抛到九霄云外。法官提醒:倒车时驾驶员要记住上车前的这套动作,不能疏忽大意或轻信能够避免类似倒车时将人撞伤撞死的事故。要多利用后视镜左右观察,最好装上倒车雷达,以防悲剧发生。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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