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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拉机司机运货半路搭人翻下山沟出人命获刑
发布时间:2013-08-20 10:04:21
本网讯(谭金玉 蒋金竹) 一拖拉机司机在帮人运货时半路让人搭顺风车翻下深沟导致搭车者死亡。8月19日,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审结该起过失致人死亡案,判决被告人莫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五年。 2012年8月28日7时许,莫遥驾驶车牌号为桂12—10xxx多功能拖拉机从南丹县罗富乡央哨村帮他人运送河沙往罗富乡湾村村,在往湾村村行驶的过程中遇张某,便让其搭顺风车座上副驾驶位随车同行。11时许,行至湾村村内劳坡下坡路段时,车辆失控翻下三十余米深的山沟,造成张某死亡,莫遥受伤的事故。经南丹农机安全监理站认定,莫遥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莫遥驾驶未经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发生路外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告人莫遥在家等候公安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且民事部分已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协议,并部分履行,得到谅解,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危害社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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