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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心司机忘放下车斗刮倒高清监控赔偿免刑罚
发布时间:2013-10-16 14:48:55


    本网讯(罗杰)  现年51岁的黄成安购买了一辆自卸货车从事建筑货运工作。但是在一次完成运泥工作后忘记把车斗放下就直接上车开车走,导致车斗挂倒了高清监控、路牌和光缆等。2013年10日,广西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黄成安犯交通肇事罪成立,免于刑事处罚。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3月19日20时30分许,被告人黄成安驾驶桂KL5696号重型自卸货车(空车)在来宾市桂中大道和华侨大道十字交叉路口,由于车斗没有放置下来,导致车斗前部碰刮对来宾市公安局的道路标志牌、高清监控摄像设备及电信部门的光缆,造成经济损失307351元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黄成安驾驶肇事车辆逃离现场。经交警部门认定:由黄成安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黄成安与来宾市公安局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人黄成安赔偿了来宾市公安局的经济损失人民币十五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成安驾驶车辆前没有对车辆进行认真检查,导致发生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并逃逸,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交通肇事罪。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与被害人来协商,并达成民事赔偿协议,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认罪态度好,可以从轻处罚。同时认为被告人黄成安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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