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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货运列车与大客车相撞致10人死亡案开庭
发布时间:2013-09-06 12:11:02


    本网讯(王振刚 张瑜)  9月3日,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襄河铁路货运列车与大客车相撞事故案,被告人李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贾某涉嫌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到庭受审。

    经审理查明,2013年1月28日6时20分许,被告人李某驾驶黑N21198金龙客车从元青山发车前往龙镇,途径襄河客运站停车搭载乘客,致使客车严重超员,当客车通过北黑铁路80K+804M铁路道口时,因超员阻碍了被告人李某的瞭望视线,被告人李某在无法确定是否有火车驶来的情况下,没有停车瞭望便驾车驶上铁路道口,致使客车与40296次货物列车相撞,造成客车内10人死亡,多人受伤的惨剧。

    被告人贾某在孙吴中心站襄河车站值班期间,在接到40296次货物列车从临站发车的通知后,没有按规定及时通知铁路道口看护员对40296次货物列车进行看护,在列车经过襄河站时也没有及时通知40296次货物列车司机减速慢行,致使该次货物列车与黑N21198客车发生碰撞事故。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五大连池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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