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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将4支枪私藏窑洞被公安机关查获领刑3年
发布时间:2013-09-25 10:55:18


    本网讯(莫小辉)  一男子把三支火药枪和一支气枪用防水帆布袋和渔具袋装入一个复合肥袋后,藏匿一个废弃木薯窑洞内,没想到还被公安机关查获。近日,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麦小求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13年农历正月的一天,谭文海(另案处理)找到被告人麦小求,让其帮藏匿一支火药枪、防水帆布袋和渔具袋,被告人麦小求将枪包裹,并将装有枪支的防水帆布袋和渔具袋装入一个复合肥袋,一并藏到“二围田”(地名)的一个废弃木薯窑洞内,后一直持有。同年3月19日,贺州市公安局平桂分局在该木薯窑洞内查获三支火药枪和一支气枪。经贺州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查获的四支枪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所规定的枪支。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麦小求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办法》规定具有火药击发功能的火药枪三支、气枪一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告人麦小求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三支和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一支,属“情节严重”,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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