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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悔改重操旧业 累犯男子终获重刑交罚金
发布时间:2013-09-03 10:20:32


    本网讯(卢金杰)  被告人崔忠申曾因贩卖毒品于2012年被凌云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但他并不因此悬崖勒马,反而认为贩毒来钱容易,出狱后不思悔改又重操旧业多次贩毒。2013年9月2日,广西凌云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了这起贩卖毒品案,以被告人崔忠申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6000元人民币。

  2013年4月26日,被告人崔忠申在县城“名座KTV”门前将两小包K粉以100元的价格卖给李天志,双方刚交易完成即被公安民警抓获,当场缴获毒品可疑物两小包,净重1.3克。经鉴定,被缴获的毒品可疑物为氯胺酮。经查2012年8月至2013年4月期间,被告人崔忠申经电话与李天志联系,分别五次每次以1.3克至1.6克不等的重量贩卖K粉给李天志,从中共获取毒资450元。

  凌云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崔忠申明知是毒品仍予以贩卖,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崔忠申犯贩卖毒品罪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崔忠申曾因贩毒被判处过刑罚,现又因犯贩卖毒品罪,属毒品再犯,是累犯,应从重处罚。被告人崔忠申犯罪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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