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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丹一花甲老太种罂粟苗当菜吃被判缓刑
发布时间:2013-08-22 10:54:05


    本网讯(韦柳娜 黄曾珍)  现年60岁的花甲老太听信谣言,误以为罂粟苗味美可以自行种植当菜吃,被群众举报后依法被判处缓刑和罚金。2013年8月20日,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对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何凤英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 000元。

    2011年11月初,被告人何凤英想用罂粟苗当菜吃,便到南丹县县城一种子摊铺处购买得1小包罂粟种子,次日其又把购买得的种子撒在南丹县六寨镇甲棉村新寨二屯自家菜地内。2012年3月14日,南丹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案后,立即组织民警实地调查,并在何凤英家菜地内发现其种植的毒品原植物。经清点,何凤英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共计520株。经河池市林业科学研究所鉴定,何凤英所种植的植物为罂粟科罂粟,属于国家禁种植物品种之一。

    南丹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何凤英违反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种植的管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共520株,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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