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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地主”起纠纷打伤人 男子积极赔偿获缓刑
发布时间:2013-05-10 15:27:52


     本网讯(袁喜林)   日前,江西省广昌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故意伤害,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饶英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经审理查明,2012年7月30日下午16时许,被告人饶英群妻子刘丹、陈小兰及被害人陈清金开始玩扑克牌“斗地主”,在边上看打牌的被告人饶英群因告诉老婆出牌与被害人陈清金发生口角,被告人饶英群先动手打了被害人陈清金鼻梁处一拳,陈清金拿起凳子来打被告人饶英群,但没有打到,随即饶英群也拿起自己坐的四方木凳从右往左打了过去,打中了被害人陈清金的左腹部,随后双方被在场人员劝开。被害人陈清金感觉腹部疼痛前往广昌县人民医院检查,医院诊断其脾脏破裂出血,于2012年7月31日在广昌县人民医院进行脾脏切除手术。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陈清金的损伤程度为重伤甲级。

  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饶英群的亲属与被害人陈清金就民事赔偿达成和解协议,赔偿了被害人陈清金经济损失计人民币71000元,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饶英群因观看他人玩“斗地主”与被害人陈清金发生口角,持四方木凳伤害被害人陈清金,致被害人陈清金脾脏破裂,伤势构成重伤甲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广昌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饶英群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和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因本案系邻里纠纷引发,被告人饶英群自愿认罪,其亲属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具有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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