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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游戏室持篾刀砍人 犯寻衅滋事罪获刑
发布时间:2013-04-19 10:02:50


     本网讯(廖秀平)   2013年3月27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寻衅滋事案,被告人莫平以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2年5月2日下午,被告人莫晓勇和“排骨”、“燕平”(在逃) 窜至新余市某动漫游戏室,要求被害人杨平跟他们出去,被害人杨平不同意,被告人莫晓勇等人遂用菜刀和蔑刀朝被害人杨平的腿上砍去,随后又强行将被害人杨平拉出游戏室,在游戏室外面,三人又持刀砍被害人杨平。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杨平的伤势为轻微伤甲级。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莫晓勇伙同他人持刀随意殴打他人,并致被害人轻微伤甲级的后果,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但被告人莫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同时能积极进行民事赔偿,取到了被害人杨平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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