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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切除肿瘤却伤了神经获赔4.8万
发布时间:2013-03-29 11:41:27


     本网讯(通讯员 吴昀懋)   一患者到医院治疗甲状腺肿瘤,医生进行手术时不小心伤及咽喉神经,导致该患者说话声音沙哑,饮水呛咳,幸好医院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但该患者仍然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医院赔偿50000元。3月28日,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过耐心细致工作,成功调解这起医疗纠纷,医院一次性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48000元。

    2012年6月11日,吴三妹老大娘因发现自己颈部有两个肿物,遂到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一医院检查,医生诊断吴三妹双侧颈前部患有甲状腺腺瘤。吴三妹跟家人商量后,决定在该医院住院并进行手术治疗。

    2012年6月18日,医院为吴三妹实施了甲状腺腺瘤切除手术。手术后,吴三妹出现语音沙哑及语调低沉、饮水呛咳等症状,医院也及时发现了问题,并考虑到可能损伤了喉上神经及喉返神经。经组织专家会诊,医院随后再次对吴三妹进行手术,松解已被缝扎的左侧喉返神经,并进行相应的治疗。

    2012年8月20日吴三妹到广西中医大学一附院就诊,经专家诊断其喉上神经及喉返神经损伤,导致出现声音低微、发音疲劳、饮水呛咳现象。

    2013年1月8日吴三妹向诉至法院要求医院赔偿各种经济损失50000元。1月17日吴三妹到广西河池市一舟司法鉴定所申请进行医学鉴定,鉴定结论为吴三妹在诊治过程中喉上神经及喉返神经受损伤,医院未尽到专业上高度注意义务而存在医疗过错行为。

    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法官考虑到该案起诉前,吴三妹家人在找医院协商解决时,因未能达到目的而与院方产生较大矛盾,医院希望法院能够多做原告的工作,使事件及时平息,避免留下后症。为此,法官决定对该案尽可能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经过反复做双方思想工作,并动员双方代理人多从法律角度给当事人分析案件判决的利弊,互谅互让,最终达成前述调解协议。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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