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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抢客运线路引发斗殴 法官积极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3-03-28 12:37:35
本网讯(李亚莉)
因客车运营线路发生争执,两车主发生斗殴,最终受伤住院的一方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3月26日,在陕西省洛川县法院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兑付1.7万元。双方当事人表示会抛开以前的是非恩怨,共同维护洛川客运市场的和谐稳定。
张博和刘虎均经营客车,因运营线路双方多次发生争执,积怨已久。2011年3月,刘虎在洛川县石头街将张博所经营的客车拦住,并开车将张博的客车撞损,双方发生厮打,致张博受伤住院。张博住院治疗26天,共计花费医疗费15532.31元,维修客车花费4630元。出院后张博将刘虎起诉至洛川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刘虎赔偿经济损失。 洛川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为客车营运路线发生争执,本应寻求合法途径解决纠纷,但被告刘虎却对原告实施殴打并且撞损车辆,对原告的损失应予以赔偿。原告请求被告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车辆维修、停运费的损失的请求成立。本着调解优先的原则,法官多次将张博和刘虎召集在一起进行调解。法官向双方讲解法律、分析情理,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予以兑付,至此,该案得以圆满结案。 法官寄语:虽然说“同行是冤家”,同行之间的竞争异常激烈,但是正当的竞争是有利于消费者和自身的,采取违法的手段打击竞争者最终只能害人害己,得不偿失。 (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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