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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乡村医生交通肇事逃逸被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13-03-11 13:37:10


     本网讯(郭冬根)   一乡医生看到自已所撞的人已死亡,为逃避法律追究便驾驶肇事车逃离事故现场。日前,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被告人廖春涉嫌交通肇事逃逸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12月20日晚,被告人廖春驾驶小轿车沿遂井公路由东往西行驶至S230线101KM+770M路段时,将前方行人罗某撞倒,造成罗某当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被告人廖春在确认被害人罗某已死亡的情况下,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肇事车逃离事故现场。经认定,被告人廖春在此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2012年12月21日,被告人廖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案发后,被告人廖春已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谅解协议。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廖春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夜间驾驶机动车未保持安全车速,未确保安全,因而发生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且交通肇事后驾车逃逸,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请依法判处。

    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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