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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施工时疏忽大意扔砖头致人死亡获刑四年
发布时间:2013-02-27 09:24:57
本网讯(周军)
一男子受雇为他人吊砖时,因疏忽大意在扔砖时将他人砸倒致人身亡。近日,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黄幼梁有期徒刑四年。
2012年8月13日村民方光品因建房,雇请被告人黄幼梁帮他吊砖到三楼做阁楼,黄幼梁又叫了被害人黄佬法帮他一起搬运。中午11时许,被害人黄佬法在一楼装砖块,被告人黄幼梁在三楼卸砖块,为了方便石匠做事,黄幼梁便把砖往屋檐处扔,边扔边往楼下看有没有砖块掉下去。被告人黄幼梁在扔完一块砖并往楼下看时,看见被害人黄佬法勾着头蹲在地上,叫他也没有回应,随后被告人黄幼梁马上下楼,看见被害人黄佬法晕倒在地上,一边脸上被擦破了皮,于是,被告人黄幼梁与房东的父亲一同将被害人黄佬法送至医院抢救。8月17日7时许,被害人黄佬法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弋阳县公安局鉴定,被害人黄佬法系因钝器(砖块)高空抛落砸中左颞部导致特重颅型脑损伤死亡。 案发后,被告人家属已赔付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20000元人民币,被害人家属就民事赔偿部分已另行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幼梁由于疏忽大意,过失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告人黄幼梁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且已赔付部分经济损失,酌情可从轻处罚。为此,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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