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何秋艳 罗美焕 罗应培)
广西壮族自治区隆林各族自治县革步乡村民苏卜换与被害人苏永学因酒桌上发生争执,在愈演愈烈的争执中最后导致苏永学死亡。近日,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苏卜换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为由诉至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12年9月26日20许,被告人苏卜换与被害人苏永学在本寨一村民家喝酒后因琐事发生争吵。被害人苏永学用脚踢向被告人苏卜换,被告人苏卜换即用手抓住被害人的脚,用力往前一推,被害人苏永学即后倒,头部撞到门板上。在场的亲友及时将两人拉开,并将被害人苏永学送回家。23时许被害人苏永学从家中拿了一根钢丝绳,并用石头从后面打被告人苏卜换家房子。被告人苏卜换从自家后门走出来与被害人苏永学理论时,被害人苏永学持钢丝打中被告人苏卜换的头部。被告人苏卜换即捡起地上一块杉木板皮苏永学的手臂,并与被害人苏永学抢夺钢丝绳。在抢夺钢丝绳中,被告人苏卜换将被害人苏永学推到在地,造成被害人苏永学头部受伤。同月28日,被告人苏卜换将被害人苏永学送往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救治,10月3日,被害人家属将被害人苏永学拉回家后,同月7日被害人苏永学在家中死亡。经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法医尸检鉴定,被害人苏永学系因外力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本是一起琐事纠纷,只因没有冷静处理竟导致两败俱伤,一方命陨,等待另一方的也将是法律的惩处。(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