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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夜闯民宅被勒死 租客过失致人死亡获刑
发布时间:2012-07-02 09:09:08


     光明网讯 (通讯员 侯君颖 王静)   王甲因将深夜闯入妹妹王乙房间的方某捆绑在杆子上,致其死亡。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公诉至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近日,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王甲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检察院指控称,2011年10月深夜,在王甲(男)及王乙(女)兄妹的租住地,方某持刀闯入王乙的屋内欲与其发生关系,王乙反抗并相互撕扯,王甲听到吵闹后为制止方某,用绳子将方某绑在院内的杆子上并报警,警察到现场后,方某已经死亡。经法医鉴定为被他人勒颈后致机械性窒息死亡。王甲和王乙鉴定为轻微伤。    

    庭审中,受害人王乙称自己在房间睡觉,发现屋内有黑影,询问后方某称走错房间,一小时后,方某又持刀再次闯入,欲实施侵害。哥哥王甲闻讯赶来,情急之下随手拿绳子将胡某捆绑,王甲并非故意。王甲承认是自己一时情急才将方某捆绑,对检察院指控的事实、罪名没有提出异议,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甲对非法侵入住宅的方某捆绑等候警察处理时,因疏忽大意而过失致人死亡,情节较轻,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王甲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经调解已赔偿被害人亲属6万元的经济损失,对其从轻处罚,故判处以上刑罚。宣判后,王甲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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