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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搭救”朋友引发聚众斗殴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11-24 09:19:02
本网讯(鲁延 胡思远) 因赌债问题,被债主召集来的四个人关在宾馆殴打,事先知道有四个朋友住在隔壁,找个机会冲出门外,大声呼喊朋友名字,闻声而来的朋友与对方发生冲突并引发群殴。近日,江苏洪泽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为搭救朋友而发生的聚众斗殴案。 2015年5月26日上午,因拖欠赌债,张奇受到债主沈放纠集的四人胁迫至提前安排好的某宾馆201房间,并准备以殴打的方式逼其还债。也就是在张奇被裹挟进房间的过道里的同时,他听见了好友胡雷(除胡雷外其他人均另案处理)和几个人在不远处的房间里说话的声音,这让他看到了“逃离苦海”的希望。于是,张奇在沈放他们准备动手时,赶紧表现出一幅很配合的架势,并说着“钱一定会足额送上,请再给些时日”之类求情的话。一心要见到钱的沈放根本就不理会他的话,几个人还是对他进行了拳打脚踢。 不过,看到张奇还算老实,就让他当场就给亲戚朋友打电话借钱,张奇还真打了几通电话,接着趁几个人放松了警惕的空当,他猛地拉开门,对着走廊就大喊,“胡雷救我!”。被告人胡雷等人听到呼喊后赶至现场,被告人胡雷用随身携带的刀具指向沈放一方,并要求立即放开张奇,沈放一方不予理睬,双方就发生了冲突。被告人胡雷等人遂对沈放一方进行殴打。其中被告人胡雷持刀具、陈天用拖把柄、刘光用带有金属的皮带、方帅拳打脚踢、张奇使用吧台上的玻璃烟灰缸等物品参与殴打。经鉴定,沈放、刘大刚损伤程度均属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雷持械积极参加聚众斗殴,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胡雷与他人共同实施聚众斗殴行为,系共同犯罪。被告人胡雷有自首情节,可以减轻处罚。 综上,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胡雷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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