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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摩店小姐之间因纠纷互纠人员斗殴致死一人
发布时间:2015-06-01 16:20:40


    本网讯(储德水)  一按摩店小姐到另一按摩店内闹事,损坏电风扇等财物,小姐们的朋友却为此纠纷聚众斗殴,致使一被害人死亡。2015年5月28日,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法院审理一起聚众斗殴罪,斗殴积极参与者潘某犯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法院查明,2011年8月30日晚,“水晶心”按摩店的几名小姐到乐某(已判刑)经营的教育宾馆按摩店闹事,并将店中的电风扇摔坏。2011年8月31日晚,乐某纠集被害人盛某与张德某、张从某到“水晶心”按摩店找店内的小姐商谈赔偿事宜,在该店门口与穆某纠集的潘某等六人发生打斗,被告人潘某积极参与打斗,但未打到乐某和盛某。打斗中,盛某被对方其中一人刺中右腿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潘某积极参与斗殴,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构成聚众斗殴罪。案发后,被告人潘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具备法定从轻处罚情节。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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