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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男子误将油门当刹车撞死行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09-10 11:11:16


    本网讯(王锡怀)  一“90后”男子拿到驾照便驾驶自家刚购买不久的小轿车外出玩耍,途中错将油门当刹车,轿车撞倒行人,并造成行人死亡。近日,四川省米易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高新明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2014年12月25日8时许,刚拿到驾照的高新明(21岁)驾驶一辆奥拓牌小轿车从米易县白坡方向往米易县城方向行驶,准备到县城找朋友一起外出玩耍。当车行驶至普米路82KM+400M转弯路段时,由于车速过快,高新明立即踩刹车控制车速。慌忙之中,高新明误踩油门,致使小轿车与右边前方的行人周某某(62岁)相撞。周某某被撞出几米远后倒在路边的沟里。当天晚上,周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米易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被告人高新明负此次交通事故全部责任。案发后,高新明主动打电话报警,并到米易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主动供述了犯罪事实。经调解,高新明家人赔偿了被害人家人经济损失28万元,被害人的家人对被告人高新明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新明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案发后,被告人高新明主动报警,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高新明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可酌定从轻处罚。被告人高新明之前没有任何违法犯罪的前科、劣迹,有较好的认罪、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对其所在社区不会导致不良影响,故可对其依法适用缓刑。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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