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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多次跨市盗柴油 4名“油耗子”领刑罚
发布时间:2015-09-07 11:59:34
8名被告签字确认判决书。 本网讯(杜军) 9月7日上午,四川省苍溪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一个月前审理的一起跨市团伙盗油案公开宣判。张强等4人组成的盗窃团伙分别被判处二年六个月、一年六个月、两年、九个月的有期徒刑。3名居间联系人以及明知是犯罪所得赃物仍然收购的向艳均被判处两个月、三个月或六个月的拘役,并处罚金。 2014年12月,张强等4人组成的盗窃团伙,驾驶改装的中型客车,先后3次从西充潜入苍溪县东溪镇、岳东镇和大竹县石桥铺镇,使用液压钳将当地加油站的柴油油罐锁剪断,用抽油泵盗得0#柴油约6吨,价值4万3千余元。并通过居间人联系,分两次将盗得的柴油低于市价销往射洪县。 公安机关将其缉拿归案后,经过审讯,3名居间联系人以及明知是犯罪所得赃物仍然收购的向艳浮出水面。在之前的庭审中,4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3名居间联系人以及向艳也表示认罪悔罪。 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苍溪县人民法院最终作出如上判决,8名被告也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再上诉。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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