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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酒后驾车撞树致乘车人当场死亡获刑2年
发布时间:2015-09-07 09:29:21
本网讯(曹友喜 丁梅) 千金万银,难比生命之贵;千悔万恨,难补酒驾之祸。酒后禁驾已形成共识,但是就有那么一些人抱着侥幸心理,拿生命开玩笑。2015年9月2日,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张子辉有期徒刑二年。 经审理查明,2015年4月19日22时许,被告人张子辉醉酒后驾驶轻型普通货车,自西向东行驶至蒙城县三义镇路段时,与路边树木相撞,致使被告人受伤和坐在副驾驶乘坐的被害人盛某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子辉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酌定可以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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