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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与人争持 儿子持刀赶来助架伤人领刑
发布时间:2015-06-05 13:51:09
本网讯(易灿) 父亲因琐事与人争吵,儿子见状持刀赶来助架,将对方砍伤。近日,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袁朝府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4年12月25日13时许,都安县三只羊乡上年村的卢朱安发现该村卫生室电路不通,遂询问电工袁万尚为何断开村卫生室的电路,因双方意见不一,二人相互指责,继而发生争持。在附近帮村民修筑水沟的袁朝府听到有人与其父亲吵架,遂手持水泥砖刀赶到现场,朝卢朱安的头部左后侧连砍三次,致使卢朱安头部受伤出血。经法医鉴定,卢朱安头部损伤程度系轻伤二级。 当日,卢朱安被送到三只羊卫生院门诊治疗,后转到河池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0天。案发后,袁万尚、袁朝府父子赔偿卢朱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7711.12元。 都安县法院认为,被告人袁朝府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惩处。鉴于被告人袁朝府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在法庭上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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