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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连锁经营”为名搞传销 8名嫌疑人被公诉
发布时间:2015-05-27 15:59:48


8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本网讯(李艳/文 苏茂明/图)  2015年5月25、26日,广西贺州市首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件在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以来,被告人邓秋林、梁翠莲、邓晖、梁少平、黎新莲、梁桦、叶远珍、罗向星陆续窜到湖南长沙市“湘江世纪城”以“连锁经营”“1040工程”的名义,发展人员参加传销,3800元可申购一份虚拟业绩,69800元可认购二十一份。按每人发展三名下线的层级关系,以不同层级不同比例提成的方式,瓜分申购加入人的申购款,从中谋取非法利益。邓秋林等人在该传销组织中都担任过老总等高级职务,分别负责过该传销组织的发展下线、申购款收取转账、管理、培训、组织学习、后勤等活动。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邓秋林等人以虚构的“连锁经营”为名,要求参加者购买虚拟的份额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的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的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并在传销活动中负责组织、管理或起关键作用的行为,确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八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一进步的审理中。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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