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聋哑“惯偷”扒窃他人四千元获刑7月再入狱
发布时间:2015-05-22 09:25:40


    本网讯(王海波)  一聋哑人有2次盗窃前科,刑满释放不到一个月又窜至集贸市场使用镊子扒窃他人现金4000元,被巡逻民警抓获。2015年5月15日,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邹绍武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2月7日,被告人邹绍武在南昌县三江镇集贸市场,使用镊子窃得失主周某人民币4000元。被告人邹绍武扒窃得手准备逃离时,被巡逻民警抓获。被盗赃物4000元已发还失主。

    另查明,被告人邹绍武曾因犯盗窃罪于2013年、2014年先后被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有期徒刑十一个月,于2015年1月12日刑满释放。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邹绍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扒窃他人人民币4000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邹绍武系又聋又哑的人,且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邹绍武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五年内又故意犯罪,系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所有权不受侵犯,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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