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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偷4个月内多次入室盗窃作案获刑2年4个月
发布时间:2015-05-20 14:23:05


    本网讯(储德水)  一惯偷曾因犯盗窃罪两次被判刑入狱,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仍旧疯狂作案。2015年5月20日,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法院对一起盗窃案件进行宣判,一审判决被告人林平方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院查明,2014年9月至12月,被告人采取翻墙、攀爬、撬锁、溜进等方式先后窜入上饶市信州区、福建沙县等被害人家中实施盗窃,盗走他人笔记本电脑、现金、黄金饰品等贵重物品共计价值人民币21749元。案发后,公安机关退还被告人部分被盗物品。

    法院认为,被告人林平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秘密盗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21,794元,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因被告人系累犯,具备法定从重处罚情节,多次入户盗窃,具备酌定从重处罚情节,自愿认罪并退还被害人部分财物,具备酌情从轻处罚情节。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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