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男子非法采伐香樟树9棵被网上追逃获刑三年
发布时间:2015-03-12 16:46:44


    本网讯(刘万春 张丽)  只有小学文化的男子,两年前因涉嫌犯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在公安机关被取保候审。因传讯不到案,被网上追逃,时隔两个月后,该男子在浙江金华乘车时被铁路警方抓获。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一审法院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被告人晏莱根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7月,被告人晏莱根以10000元的价格从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金瑞镇庙前村大岭布组购买9棵樟树,同年12月19日至12月21日,其在未到林业部门办理采集证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雇请村民易某某等人进行采挖,并雇请随车吊进行搬运。经鉴定,被告人晏莱根非法采挖的9棵树为香樟,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

    另查明,被告人晏莱根因涉嫌犯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于2012年12月21日被袁州区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23日被袁州分局决定取保候审。因传讯不到案,于2014年8月28日被网上追逃。2014年10月11被浙江省杭州铁路公安金华站派出所执勤民警抓获,同年10月17日被袁州区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19日被依法逮捕。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晏莱根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香樟树9棵,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晏莱根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一审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