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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兄侵占赔偿款被诉 滕州法官悉心化恩怨
发布时间:2015-03-06 09:57:15
法官为自诉人送上赔偿款。 本网讯(秦剑波) 2月26日,山东滕州法院法官来到自诉人李涛家中,将被其弟侵占的赔偿款如数归还。瘫痪在床的李涛留下感激的泪水,至此,一起非法侵占的刑事自诉案件得到妥善化解。 据了解,2012年2月,自诉人李涛在服刑期间因工受伤,被鉴定为一级伤残。2014年李涛所在监狱一次性补偿其50万元。因李涛当时没有身份证,该笔款项暂时存入其胞兄李方账户。因自诉人治疗所需,多次要求李方返还赔偿款,但后者支付5万元后以各种借口推诿不还。无奈之下,自诉人李涛于2014年8月向滕州法院提起控诉,要求追究被告李方刑事责任并返还所欠款项。 滕州法院受理此案后,经查明被告人李方确存在拖欠自诉人赔偿款事实。2014年11月,滕州公安局依法对李方予以刑事逮捕。同时法官认为本案当事人为亲兄弟,社会危害较小,被告人真诚悔罪,具备刑事和解条件。在征得双方同意后,主审法官启动了刑事和解程序。 庭审中,被告人承认所欠赔偿款事实,同时表示在自诉人服刑期间为自诉人偿还债务、支付为其办理事项等花费10余万元。自诉人对此事实也予以认可。2015年2月,在法官主持下,原被告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自诉人申请撤诉,除法院保全的15万外,被告一次性返还自诉人余款15万元,其余款项作为被告人为原告办理事项所用不再要求返还。至此,一起发生在亲兄弟间的自诉案件得到化解,各方当事人均无异议,并对法院的工作表示感谢。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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