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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没钱花男子联系采伐者盗卖他人树木领刑
发布时间:2014-06-17 13:22:42


    本网讯(丁梅 蔡吉峰)  只因没钱花,看到成片的树木就想着树能卖钱,便不论谁家的树,能不能砍伐,便自己联系采伐者,将树卖了,这种事还真有人干!2014年6月13日,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以盗伐林木罪,判处被告人孙亮亮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六千元。

    2013年12月7日,在冯某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告人孙亮亮将冯某位于蒙城县漆园办事处北城社区一里庄的28棵树木以1100元的价格卖给闻某采伐。12月10日,又在孙某某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告人孙亮亮将孙某某位于蒙城县漆园办事处北城社区一里庄的4棵树木以230元的价格卖给闻某采伐。

    经鉴定,上述树木立木蓄积为5.726立方米,价值3636元。案发后,被告人孙亮亮赔偿被害人冯某、孙某某经济损失4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孙亮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将他人出卖砍伐,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伐林木罪。根据被告人孙亮亮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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