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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抓蜂后死于家中 家属拒尸体解剖未获赔
发布时间:2014-05-12 08:46:43


    本网讯(张雯静)  一男子与同村村民上山抓蜂,次日被人发现早已死在家中。家属将对方告上法庭,主张9万余元赔偿金。近日,云南省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生命权纠纷,由于死者家属事后拒绝对尸体进行解剖,死者的死亡时间、原因等均不明确,法院最终驳回了死者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

    2013年8月的一天,魏浩志上山放牛的时候发现村子后山有一窝马蜂,因为自己不敢抓,便于当晚邀约村里的“抓蜂高手”龙胜金同去。两人在抓蜂过程中,龙胜金被马蜂蛰伤,由于经常抓蜂也出现过被蛰的情况,两人也并没在意,随后就各自回家了。次日下午2点左右,龙胜金的家人发现其已经死亡。在公安机关介入后,其家人自愿出具了不予尸体解剖的申请,并愿意为此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2013年10月21日,龙胜金的家属将魏浩志告上法庭,主张其是在义务帮助抓蜂的过程中被马蜂蛰伤致死,故魏浩志应对龙胜金的死亡承担部分民事赔偿责任,合计93311.30元。

    一审法院审理后以死者家属无证据证实死者的死亡与义务帮工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为由,判决驳回家属的诉讼请求。家属不服,向云南省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认为龙胜金一定是被马蜂蛰死的。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魏浩志应否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在于其对于龙胜金的死亡结果的发生是否存在过错,或者是否从死者死亡的事件或行为中获取相关利益。但由于家属未申请尸体解剖,现对于龙胜金死亡的直接原因并不明确,也没有提交相关证据证实死者的死亡与魏浩志的邀约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对其自己的主张应当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据此,云南省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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