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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灵山县水利局长蔡开廉受贿案公开开庭审理
发布时间:2014-04-28 13:57:40


被告人蔡开廉受贿案庭审现场。

    本网讯(黄津钰)  2014年4月28日上午9时,广西灵山县人民法院大审判庭内座无虚席,灵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蔡开廉受贿一案在此开庭。灵山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刘柏,县人民法院院长何显锋、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娟,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2014年灵山县第一期科级干部培训班全体学员以及其他群众共200多人到庭旁听。

    被告人案发前系灵山县水利局局长,公诉机关指控其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3823122元。由于该案在当地影响较大、社会关注度高,为确保案件的审理公平、公正、公开,灵山法院庭前主动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庭旁听,现场监督司法。庭审现场的证据展示、法庭辩论让旁听人员直观地了解了被告人的犯罪过程,从往日的基层干部到今日身陷囹圄,强烈的对比让旁听人员深受感触和教育。庭审结束后,参加庭审旁听的干部一致表示要引以为戒,自觉保持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自觉抵御各种腐朽落后思想的侵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立足本职、勤勉尽责、廉洁自律。

    近年来,灵山县人民法院立足审判实践,充分发挥“廉政警示教育基地”作用,不断创新廉政教育模式,与县纪委联合共建反腐工作新平台,把职务犯罪庭审建设成为反腐倡廉教育重要课堂,为深入推进全县反腐倡廉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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