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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巧家爆炸案一审公开宣判 二被告人获死刑
作者:王研   发布时间:2014-01-30 10:22:33


    据新华社昆明1月29日电(记者王研)29日,云南省昭通市中级法院对2012年5月10日发生在巧家县的爆炸案公开宣判:以爆炸罪判处被告人邓德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爆炸罪判处被告人宋朝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判处被告人陈和志有期徒刑八年。由邓德勇、宋朝玉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张敏等28人经济损失98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5月初,邓德勇因为其划地修建住房的要求未得到满足,遂产生用爆炸的方式报复拆迁工作人员的念头。经与宋朝玉合谋后,二人利用雇用的临时工赵登用将装有爆炸装置的背包带入巧家县花桥社区便民服务厅,随后遥控引爆爆炸装置,造成赵登用等4人死亡、16人受伤。

  另查明,2006年3月,陈和志应宋朝玉的要求,将35枚火雷管和6枚电雷管卖给宋朝玉。

  宣判后,三被告人当庭表示要提出上诉。



来源: 检察日报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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