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高程) 俗话说,幸福生活的基础是彼此信任,互相体谅与宽容,尤其是夫妻之间,更要多为对方着想。如果总是怀有猜忌之心,必然会导致矛盾产生,甚至招来不幸。本案主人翁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日前,广西田林县人民法院就审结一起爆炸案件,因为猜忌自己妻子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后产生报复念头。结果自己将自己送入监狱后方知后悔。
居住在广西德保县荣华乡的梁耀涨,,原系德保县水利电业公司红山电站职工,一次偶然机会看到黄永夫与自己妻子频频手机短信联系。随即怀疑德保县荣华乡马桥村丈架屯的黄永夫与其妻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遂产生报复黄永夫的念头。2011年8月30日晚,梁耀涨带龙光乡龙光街的卢永强、言开朗等人将黄永夫的右手臂肌腱砍断,经法医鉴定属轻微伤。2012年1月24日,梁耀涨利用四个鱼雷自制成爆炸装置后,窜到德保县荣华乡马桥村丈架屯,将爆炸装置点燃抛到黄廷昌(黄永夫的父亲)家大门东侧外墙角的地面处,该爆炸装置爆炸后,导致黄廷昌和周围的的房屋玻璃受到损坏。
田林县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梁耀涨故意采用爆炸的方法,将爆炸物直接投在室外引爆,危害公共安全,此种行为,已构成爆炸罪。遂依法以爆炸罪判处梁耀涨有期徒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