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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关原副关长肖亚农犯受贿等罪一审被判16年
发布时间:2013-12-09 11:46:38


    本网讯(陈延芬)  2013年12月6日,广西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天津海关原副关长肖亚农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肖亚农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

  肖亚农,男,现年60岁,河北省定兴县人,案发前曾先后担任天津市东港海关关长、天津海关副关长。1995年至2010年间,肖亚农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房产、为特定关系人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房产的形式,先后非法收受贿赂款共计4 625 758.40元。肖亚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不能说明来源的财产人民币1203552.78元、美元27893.60元、港币156119.64元、日元330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肖亚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款折合人民币4 625 758.40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了受贿罪;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家庭财产及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来源的财产合计人民币1 203 552.78元、美元27 893.60元、港币156 119.64元、日元330 000元,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法院根据以上事实及证据,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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